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闽西实践及影响初探 ——以上杭县才溪乡消费合作社为例

时间:2021-06-23 来源:龙岩电视台

(邱子祥/撰稿)  闽西,是一块神圣的土地,著名的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也是毛泽东思想的诞生地,也是红色合作社的发祥地,在现代中国革命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国民党统治长期残酷压迫、严密经济封锁、频繁激烈的战争情况下,闽西经济十分落后、农民生活极端贫困,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军民坚定信念,顽强奋斗,矢志创新,开拓进取,不仅探索出中国革命斗争和建设的成功道路,也总结出探索消费合作、供销合作等经贸实践经验,全面开创了革命根据地的合作社事业,为打破封锁、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支持战争、巩固政权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新中国社会主义供销合作事业提供了理论遵循。

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高点上,科学总结红色合作社实践,传承红色基因,庚续红色血脉,吸取精神养分,让红色合作社精神焕发新的时代活力,对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闽西实践

早在大革命时期,在列宁合作社理论原则的指导下,一向对中国农村和农民情有独钟的毛泽东,就从“农民问题严重性入手”,经过深入调查和客观研判后提出,农村合作社(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是扶持生产、融通资金的“第一好”的方法。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毛泽东提出合作运动应该与工农运动结相合,并为工农运动和革命战争服务的主张。1926年12月,毛泽东在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合作社是“互相扶助,互相救济”的组织;号召贫苦农民组织信用合作社,“用集合的资本、集合的信用”,抵制高利贷的盘剥。同时,毛泽东在次年3月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剥削,卖出农产要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要解决这三个问题。农民要在经济上摆脱土豪劣绅的盘剥,实现自救的最好手段就是组织合作社。因此,这种合作社运动随农会的发展发展到各地。”业界普遍认为,这些是毛泽东最早的合作社思想。

“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进入闽西,逐渐地开辟了革命根据地,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苏维埃政权,从而也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序幕。1929年6月,中共闽西第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前,毛泽东亲自审定了《关于苏维埃政权决议案》,明确地提出苏维埃政府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举办合作社等地方建设事业。

1929年8月,毛泽东赴永定、上杭调研。在与地方干部的接触中,了解到较早成为红色区域的龙岩、永定等县根据地,农民没有资金购买急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只好大量粜粮,造成粮食供过于求,米价大跌,而工业品价格不断上涨,形成了严重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现象,产生了严重的经济问题,直接影响了工农群众的日常生活。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毛泽东指导和审定了中共闽西特委的多份通告,其中第七号《关于剪刀差问题》的通告,要求由区县苏维埃政府领导,帮助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避免农民受到商人剥削,调剂农村经济。第十三号通告提出:“解决赤色区域中的“剪刀差”特殊经济问题,成为目前闽西党当务之急,党应指导各地苏维埃,奖励群众生产,普遍合作的组织,……以防止“剪刀差”现象之发展而减少群众之痛苦”。第十四号通告则强调:各地政府工作,应针对群众要求,为群众解除痛苦,在目前应努力帮助群众建立合作社组织,……以克服“剪刀差”现象。

正是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和精心协调下,闽西红色区域内的永定、上杭等县于1929年秋迅速发展了一批包括信用、消费等合作社在内的合作社组织,从而使闽西成为中央苏区乃至全国最早在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创办合作社组织的地方,以实际行动演绎了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最初实践。

二、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从毛泽东开展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开始,经过闽西红色区域的初步实践和后来在中央苏区的推广运用,再加上他在开展的才溪乡等调查中的总结提升,毛泽东的合作经济思想在中央苏区逐渐形成。

1930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闽西合作社条例》,明确了合作社条件、社员条件、红利分配及合作社与政府关系等。1930年9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闽西合作社修正条例》后又发布《闽西消费合作社章程》,对社名、任务、社员权利、组织、分配等作出规定。之后,中华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消费合作社章程》《粮食合作社章程》《生产合作社标准章程》《信用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等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苏区合作社的有序组建和规范发展。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合作社的宗旨。1927年3月,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农民办合作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福祉。在后来毛泽东指导闽西及中央苏区开展根据地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反复强调的是要通过组织各种合作社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就充分说明这一时期,毛泽东关于“办社宗旨”的思想已经明确:苏区的首要任务是粉碎国民党发动派的反革命“围剿”,合作社经济要为革命战争服务,要为群众服务,为群众谋利益。

二是合作社的作用。《合作社工作纲要》明确了苏区合作社的五项作用:(1)。合作社要集合群众财力,抵制商业资本剝削,降低必须品价格,使生活日趋改善。(2)调节苏区内工业品和农业品价格相差的剪刀现象,冲破帝国主义、国民党经济封锁的困难。(3)发展苏区国民经济。开办苏区最需要的产业,促进苏区商品流转,增进工农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4)吸收广大劳苦群众参加革命斗争,提高社员政治水平,巩固工农革命联盟。(5)抵制私人资本,准备将来搞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条件。

三是合作社的产权。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强调,苏区的各种合作社都是由政府主导,“由群众募集股金”创办,运行到一定时期结账,对创造的利润进行分配(即毛泽东在此文所说的“分红”)。因此,从所有制关系来看,合作社产权为基础,资本集体使用为主体,合作社产权性质是生产资料个人私有和集体使用相结合的经济制度,不是“官办”而是“民办”,是“工农劳苦群众的群众组织。”苏区合作社不能过早的进入社会主义,只能是“抑制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这样的合作社强调按社员对合作社利益的贡献大小分红,同时强调群众的自愿原则,这就保障了刚获得解放的小私有者的利益,尊重了农民的自主权利。

四是合作社的管理。毛泽东反复提倡合作社要实行民主管理。这个民主管理就是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决策机构,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讨论股金、采运、货品价格、查账、分红及民主选举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审查委员会委员成员(委员们都是尽义务的)。管理委员会下设:主办、采办、保管、发卖、理账(会计)、筹股,负责日常事务,每一个社员 都有平等的权利。合作社职工每半年改选一次,连选连任。合作社财务收支账目要求日清月结,每季交审查委员会审查,然后公布于社员。如发现贪污、挪用、哄抬物价、营私舞弊等不法行为,立即进行严肃教育甚至开除。

三、才溪乡消费合作社的鲜活实践

党领导的闽西苏区合作社运动,是一场艰巨的斗争、艰辛的探索,是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合作思想中国化的第一次实践。毛主席在《才溪乡调查》文章中多次讲到获得“中央苏区模范消费合作社”光荣称号的才溪区消费合作社。

(一)才溪乡消费合作社的创立原因

闽西革命根据地建立后,人民群众对于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十分迫切,革命军队需要有经济的支持,而国民党为摧毁红色革命政权,除连续发动军事“围剿”外,还采取了设置哨卡、修筑碉堡、没收物资直到处以重刑等封锁措施,切断了闽西苏区与白区的经济联系,对苏区采取了残酷的经济封锁,造成中央苏区盐、布、西药等物资奇缺,而粮食、钨砂、烟、纸、樟脑却出口困难,使苏区民众农业生产困难,工商业衰落,闽西苏区陷入困境。“工农小资产阶级群众和红军士兵群众的生活不安,有时真是到极点”。所以,苏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到苏区革命斗争的成败。

《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七号)》提出了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主张由县区政府经济委员会“向群众宣传,并帮助奖励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使农民卖米买货不为商人所剥削,而农村贮藏资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1929年11月10日,中共闽西特委第一次扩大会会议决议指出:“解决赤色区域中剪刀差现象的特殊经济问题,成为目前闽西党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工作,应针对群众要求,为群众解决痛苦,在目前应努力帮助建立合作社之组织”。随后,创办粮食、生产、消费、信用等合作社异军突起,蓬勃发展。

(二)才溪乡消费合作社的运行模式

1927年春,才溪成立农民协会。1928年5月,建立中共才溪支部。1929年农历六月,在红四军的策应下,才溪成功举行武装暴动。之后,成立了上杭县才溪区苏维埃政府。

根据中共闽西特委1929年9月《发动群众集股筹建消费合作社》的通知精神,才溪人民积极响应号召,于次月,创建了中央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才溪区消费合作社(后改称十八乡消费合作社),有社员80名,股金40元,此外,区苏维埃政府借些公款给合作社。经社员代表会议选举,王品春为主办、王汉权为采办,王庆春协助。合作社经营茶油、洋油(煤油)、洋火(火柴)、食盐、猪肉、日用品等,极大地方便了苏区军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货一般用群众富余农产品,如大米、烟叶、土纸等去兑换食盐、布匹、药材等。采回的货物出售时,价格由社员开会定价,一般照成本价售给,比市场便宜一半。

“红军家属(以下简称红属)困难的可赊账,赊一圩的,两圩的,最多三圩(五日一圩)。还时,米、豆等均可。”“货缺时,红属先买,社员后买,非社员再后买。货价,红属(有证章者)照市价减百分之五,社员不减。邻乡甚至邻区的红属来买亦然,旧县、南阳、官庄等区的红属,均有来买货的。”(《才溪乡调查》)红属在合作社买货有优先权、减价权,感到十分光荣,社员买货也有优先照顾,这不仅极大地激发了青壮年报名参军的热情,也调动了群众入社投股积极性,参股的多起来了。

为了保障苏区军需民用的供给,消费合作社不畏艰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地组织米谷、黄豆、茶油、土纸、烟叶、鸡鸭等农副产品,由武装暗中护送,出口白色区域,然后利用各种关系采办、运进苏区急需的物资,如食盐占70%、布匹占20%、其他日用品占10%。1933年,上才溪妇女游五妹依靠同康娘家在县城的亲戚关系,为合作社买盐,每次约10斤,以假装背小混杂在人群中一次又一次的躲过敌人的检查。1934年冬,岭保乡的王卫东替合作社向武平私商采购一批布匹,他买了一副棺材,将布藏在棺材内,谎称同伴暴病身亡,盘尸回乡,雇人抬回。临近家乡村口时,听到敌人搜山的枪声,他机智地借来锄头等工具就地埋棺,遣回抬棺者,自己走小路回家。傍晚,他邀人上山取布,被伏路敌军发现,王卫东被敌军乱枪打死,其余人侥幸逃脱。几天后,合作社才想办法取回这批布匹。

1931年年底,除一切开支外,合作社盈余大洋300元,根据社员大会的决议,进行了第一次分红,照社员股金份数每股分得红利大洋五角。1933年7月获利741元,经社员大会议决,将盈利留作公积金,扩充资本。

在十八乡消费合作社的带动下,才溪区共办起14个消费合作社。至1933年10月,才溪全区有32个消费合作社,2个布匹合作社,1个联社合作社,3个药材合作社,共有股金2531元,每股股金5角至5元合作社。社员的股金大大增加,社员发展到1041户,并扩股股金由5角增至1元,总股达1041元。消费合作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原来的盐布油合作社发展到盐油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和豆腐、糖果合作社及猪仔合作社等。加入消费合作社的农户,上才溪占总户数60%,下才溪达90%,上才溪全部青年壮年男子554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485人,占88%;下才溪全部青年壮年男子765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533人,也占了70%。正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民经济部副部长吴亮平在1933年9月底的统计分析报告所言:“最近一年来我们合作社(特别是消费合作社)迅速发展,消费合作社在半年中发展了两倍以上,粮食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各一倍以上。在短短的半年,我们在消费、粮食、生产三种合作社上面,发展到2300余的社数、57万余的社员和60余万元的股金。”

1934年10月,红军主力长征后,国民党重新统治闽西,消费合作社上杭、长汀县总社解散,兆征县总社转至四都、古城一带,坚持为红军游击队采办货物。1935年春,闽西苏区的合作社均被迫停办。

《才溪乡调查》中写道:“这样大数量地扩大红军,如果不从经济上、生产上去彻底解决问题,是决然办不到的。只有拿经济上的动员配合着政治上的动员,才能造成扩大红军的热潮,达到如像长岗乡、才溪乡一样的成绩。”“这一铁的事实,给了我们一个有力的武器,去粉碎一切机会主义者的瞎说,如像说国内战争中经济建设是不可能的,如像说苏区群众生活没有改良,如像说群众不愿当红军,或者说扩大红军便没有人生产了。”

五、闽西红色消费合作社的若干影响

犹如革命根据地建设的“星星之火”燃遍全国一样,诞生、起步、发展和成长于白色恐怖年代的红色消费合作社,其贡献是显著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打破了残酷险恶的封锁。消费合作社肩负起发展生产、调节苏区内工业品和农业品价格相差的剪刀现象,打击不法奸商的重要任务,集合群众财力,抵制资本剝削,改善社员生活,为冲破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经济封锁进行了不懈的奋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探讨了民主管理的方式。确定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是消费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讨论合作社重大事项,为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搭建起人民当家做主的平台。通过此平台,让广大劳苦群众看到苏维埃新生政权的希望,更加激励他们参加革命斗争,支持革命工作,巩固工农革命联盟。

(三)树立了清正廉洁的作风。消费合作社之所以能办好,一个很重要原因,是苏区干部的好作风促进推动。合作社视营业规模、业务繁简而规定常驻人员1至3人或在圩天雇人帮助。常驻人员每月补贴4元5角,圩天帮助的每天补贴2角1分,一律不另拿工资,一律不开支会议费和招待费。同时,工作人员“自带饭包去办公、出生入死去办货”,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合作社工作人员在白区到封锁线中与敌人斗智斗勇,保证了在白区采购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运回苏区,不仅满足了社员的需要,并能够以较低廉的价格购到实用品,在生产生活上的好处,符合老百姓的利益。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内部管理和经济核算,确保了经营获利,使社员得到实惠。同时,合作社积极开展“薄利、面广、便捷”服务,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五)保证了新生政权的稳定。红属在合作社买货有优先权、减价权,感到十分光荣,社员买货也有优先照顾,也为前方战士解决了后顾之忧,从而形成了鲜明的政治导向,不仅极大地激发了青壮年报名参军的热情,也调动了群众入社投股积极性,为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才溪乡调查》中写道:我们郑重介绍长冈乡、才溪乡,我们号召全苏区几千个乡一齐学习这几个乡,使几千个乡都成为争取全中国胜利的坚强的前进阵地。

毛泽东在闽西苏区时期所深刻阐述的合作经济思想及积极推动的合作经济的实践,是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苏区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成果,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照进现实,梦想引领未来。今天重温和审视闽苏区的合作社实践,从历史资源的深度挖掘和精准提炼出的红色合作社基因,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不竭动力和精神源泉。

(原载《闽西社科》2021年第1期;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分行)

红土地网编辑  赖珊盛  卢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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