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工人运动的喉舌——《苏区工人》

时间:2023-11-19 来源:龙岩电视台

图为在长汀出版的《苏区工人》1933年6月30日第2期

李贞刚

193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机关报——《苏区工人》报在福建闽西汀州(今长汀县)创刊,后迁到江西瑞金。该报初为半月刊,后改为旬刊,铅印16开竖版印刷。《苏区工人》报作为当年中央苏区的第一份工农报刊,与其他红色报刊一样,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曾先后成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机关报,是一份指导中央苏区和各革命根据地工人运动的主要宣传报刊。

《苏区工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苏区广大工人群众和各级工会干部。该报辟有“社论”“短评”“新闻”“特载”和“职工运动通讯”等栏目。主要报道苏区工人运动的发展和各县乡工会及各种产业工会的工作情况及国民党统治区域的广大工人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状况和反抗斗争的情况;登载党中央和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人运动的决议、宣言和指示;宣传和介绍中央根据地和其他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反“围剿”胜利的消息。每逢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还出版“特刊”。如第9期开始报道动员广大苏区工人参加红军的消息。1933年10月,由工人群众组建的“工人师”成立时,该报也对此作了大量详尽的报道。

《苏区工人》报的编辑工作主要是由全总执行局的梁广、倪志侠等同志负责。当时党中央和全总执行局领导刘少奇、陈云、项英等都曾为《苏区工人》报撰稿,如刘少奇在该报第二期发表了《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在改订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文章,陈云在第三期发表了《在纠正工人经济斗争“左”的倾向中我们所犯的错误》等。这些文章对于纠正当时苏区劳动政策上“左”的错误,改进苏区工会工作和经济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苏区工人》从1932年5月创刊至1934年8月停刊,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共出版了41期。第一个阶段是1932年5月在福建省长汀县创刊时,为半月刊,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机关报,共出版了15期,1933年1月停刊。第二个阶段是1933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由上海迁至中央苏区所在地的瑞金,与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定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刘少奇任委员长,陈云任党团书记。同年6月,在瑞金恢复出版《苏区工人》,此时起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机关报。恢复后的《苏区工人》刊期另起,仍为半月刊。从第3期起,因受原材料供应困难等条件的限制,不能正常出版,变为不定期,第3期至第4期的间隔时间竟达五个多月,而有时一个月出版三期。

几年前,江西瑞金市云石乡田心村几位农民在修缮当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机关所在地梁学瑞太祠堂时,发现了墙壁上保留着约百张《苏区工人》报。当年红军长征后,国民党当局派人撕毁了遗留下来的大量报纸,由于这些墙上粘贴的报纸很牢固,所以未能撕净而得以保留下来。其中可见不少有价值的文章,对研究当年中央苏区党史、新闻史和苏区工人运动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主力红军开始长征。《苏区工人》随之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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