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农信的闽西苏区实践及其传承启示

时间:2022-04-08 来源:龙岩电视台

(邱子祥/撰稿)  闽西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又是当年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闽西人民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付出巨大的牺牲,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经济上积极支持革命战争和红色政权建设的显著特点就是红色农信的创办。闽西人民特别是红色农信人,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从最早的蛟洋农民银行的创办、到闽西工农银行的诞生,闽西成为公认的红色农信发祥地。红色农信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军需民用,繁荣苏区经济,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也为中央苏区乃至新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而又宝贵的经验。

一、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实践

早在大革命时期,在列宁合作社理论原则的指导下,一向对中国农村和农民情有独钟的毛泽东,就从“农民问题严重性”入手,经过深入调查和客观研判后提出,农村合作社(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是扶持生产、融通资金的“第一好”的方法。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毛泽东提出合作运动应该与工农运动相结合,并为工农运动和革命战争服务的主张。1926年12月,毛泽东在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上提到:合作社是“互相扶助,互相救济”的组织,号召贫苦农民组织信用合作社,“用集合的资本、集合的信用”抵制高利贷的盘剥。同时,毛泽东在次年3月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剥削,卖出农产要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要解决这三个问题。农民要在经济上摆脱土豪劣绅的盘剥,实现自救的最好手段就是组织合作社。因此,这种合作社运动随农会的建立发展到各地。”目前,业界普遍认为,这些是毛泽东最早的合作社思想的萌芽。

“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进入闽西,逐渐地开辟了革命根据地,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苏维埃政权,从而也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因在一些重大见解上产生分岐等原因,在1929年6月龙岩城召开的红四军第七次党代会上,毛泽东未能继续担任红四军前委书记。经闽西根据地创建人邓子恢、张鼎丞等的要求,毛泽东化名杨子任到闽西指导工作。这期间,中共闽西第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并通过了他亲自审定的《关于苏维埃政权决议案》,明确地提出苏维埃政府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举办合作社等地方建设事业。

1929年8月,毛泽东赴永定、上杭调研。在与地方干部的接触中,他了解到较早成为红色区域的龙岩、永定等县的根据地,农民没有资金购买急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只好大量粜粮,造成粮食供过于求,米价大跌,而工业品价格不断上涨,形成了强烈严重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现象,导致了严重的经济问题,直接影响了工农群众的日常生活。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毛泽东指导和审定了中共闽西特委的多份通告,其中第七号《关于剪刀差问题》的通告,要求由区县苏维埃政府领导帮助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避免农民受到商人剥削,调剂农村经济。第十三号通告提出:“解决赤色区域中的“剪刀差”特殊经济问题,成为目前闽西党组织当务之急,党应指导各地苏维埃,奖励群众合理生产,普遍合作的组织,……以防止“剪刀差”现象从而减少群众之痛苦”。第十四号通告则强调:各地政府工作,应针对群众要求,为群众解除痛苦,在目前应努力帮助群众建立合作社组织,……以克服“剪刀差”现象。

正是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和精心协调下,闽西红色区域内的永定、上杭等县于1929年秋迅速发展了一批包括信用、消费等合作社在内的合作社组织,从而使闽西成为中央苏区乃至全国最早在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创办合作社组织的地方,以实际行动演绎了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和信用社发展理论的最初实践,形成了红色农信最早的经营理念、业务制度和管理规章,逐步确立了“针对群众要求,为群众解除痛苦,努力帮助群众,便利工农群众经济的周转,帮助发展生产,实行低利借贷,废除高利贷的剥削”的经营方针,为解决“剪刀差”现象、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红色农信的诞生背景

闽西地区的民间高利贷剥削非常残酷。当时高利贷的主要形式有现金借贷(钱利),粮食借贷(谷利)、预卖农产品(卖青苗)、典当、邀会等,通常月息3至5分。此外,还有“月子利”“圩子利”等。农民借上这种“阎王债”,债务越背越重,甚至卖儿卖女或破产逃亡。据才溪乡调查数据,谷每担暴动前(1929年前)价格为10元,暴动后,只有2.5元一担,是原来的1/4,同时,工业品价格却节节爬高,布从每匹1元涨到1.5元至2元,盐每斤涨了7倍,煤油原来1元能买7斤多变成1元只能买1斤5两。此时,出现了“工农小资产阶级群众和红军士兵群众的生活不安,有时真是到了极点”的情况。   此外,闽西金融市场和币制十分混乱,各地混用银元、银角、铜钱、杂毛等。银元多为“袁大头”,每元值银7.2钱。1917年后复用铜元,多为“民国开国纪念”铜币,后逐步取代铜钱,铜元兑银角依市面多寡而定,少时12枚,多时22枚兑1银角。永定苏区创建之时银价不统一,永定城关、合溪、湖雷市面光洋1元兑换13毛,太平区1元兑换14毛4厘,花洋1元兑换14毛,金丰区光洋1元兑换12毛。市场流通的不仅有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各商会的票子,还有大量杂洋等劣质银币充斥市场。根据地群众不敢用白区的钞票和杂银,致使有些偏僻山区,甚至退回到“以物易物”的时代。

闽西“四大暴动”后,特别是闽西苏维埃政权之后,农业、工业、商业都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高利贷被废除,国民党中央银行等发行的纸币被取缔,而新的金融体系尚未建立,一度时期,农民陷入 借贷无门的窘境。同时,经济封锁后,苏区商品流通渠道被堵住,生活必需品、军需品进不来,苏区的农产品出不去,闽西军民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因此,中共闽西特委和苏维埃把废除高利贷与分田当作组织和发动群众最响亮、最有力口号,积极开办信用合作社,进而推动工农银行的成立,禁止杂币入境,防止金银外流,发行自身货币,统一货币流通,从而规范了金融秩序,促进了苏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三、红色农信的创立发展

说起红色农信的最早实践,不能不说蛟洋农民银行的创立。为了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商品流通,打击高利贷剥削。1927年12月,上杭县北四区农民协会,在地方武装领导人傅柏翠的组织下,创办了福建省第一家属于农民自己的银行-蛟洋农民银行,创办资本金为2000元现大洋,工作人员3人。农民银行成立后,印制发行了面值为1元和1角的木刻版纸币(流通券)4000元。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银行对本区特别困难户发放贷款,额度在5元以下的不计息,以示扶助。1928年青黄不接时,又向每户农民发放5元的无息贷款。这些举措,深受农民欢迎。蛟洋农民银行规定,流通券可以随时兑换,可以在农民银行兴办的商店内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农会工作人员和农民自卫军的津贴也用流通券支付。流通券主要在北四区、北五区(古田)、北三区(华家)及蛟洋与连城县交界地流通使用。后来,由于蛟洋农民暴动受挫,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被迫上山打游击,农民银行业务只好停办。农民银行对扶助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苏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开创了红色农信的先河,为接下来各地创办信用合作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29年,闽西革命、军事、政治领导中心在龙岩城,1930年12月转移至永定虎岗。苏维埃区域主要分布在龙岩南部、永定大部、上杭大部、长汀东南部、连城南部。其中,永定由于农业经济发达,且水路直通广东潮汕,商品经济尤其是条丝烟、土纸等出口量大,又是著名的侨乡,赤白贸易基础较好。

因信用合作社是苏维埃经济建设中最主要的改善群众生活的组织,也是吸收广大群众参加经济建设的最适宜的团体,党中央号召“必须以最大的力量和速度,使每一区有一个信用合作社”。1929年9月,中共闽西特委发出了第七号通告,要求各区着手发动群众“召集私人股金创办信用合作社”“以使农民卖米买货不为商人所剥削,而农村贮藏资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此后,闽西各区、乡开始筹办信用合作社。

1929年10月26日,永定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宣布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在湖雷(辖有今天的湖雷、堂堡两个乡镇)成立,下辖12个区苏、123个乡苏、1323个村苏政权,永定苏区建设进入了全盛时期。会议通过的《县苏维埃目前最低的施政纲要》,其中第四项就是“统一度量衡及币制”。当时作为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的湖雷,既是老革命根据地,又是商品贸易较为活跃的经济中心。为了打破国民党经济封锁,融通苏区经济,保障群众生活,巩固人民政权,在中共闽西特委倡导下,永定县及时出台了《合作社条例》《借贷条例》等规章制度,促成了永定太平区和丰田区信用合作社的相继成立。

太平区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29年10月,社址设在高陂镇黄田茂龙楼,陈海贤为首任主任(一年一任)。该社股金3000元,太平区委、区苏委托乡贤林涤新在上海开设“林裕隆”号条丝烟烟行代为印制发行了壹元、伍角、贰角纸币,票面图案为西陂天后宫,共一万张,折合金额10000元。1931年7月,国民政府军队进攻虎岗后,信用合作社被迫停业,但纸币一直流通使用到1932年下半年。太平区信用合作社辖区最广,极盛时期覆盖永定北部的第九、十、十一、十二区,总计4个区苏、46个乡苏,约占永定区苏、乡苏总数的三分之一,也是闽西影响最大的红色信用合作社。

丰田区信用合作社,也称湖雷信用合作社或第三区信用合作社(因其所在地行政区划属第三区),成立于1929年11月,社址设湖雷新街新盛昌店,首任主任为赖祖烈。该社股金预定5000元,以募股方式筹集,每股一元,按群众个人占40%、商店占60%认购,仅募集到3000元。1930年2月15日,该社发行了银毫票,面额有壹毫、贰毫、伍毫3个种类,由永定湖雷进化社印制。纸币以信用合作社股金作保证,每元等于一个银元,可以十足兑现。

此外,1929年10月间,北四区信用合作社在原蛟洋农民银行的基础上设立。12月21日,代英县庐丰区苏维埃政府裁判部审判了庐丰官山乡人高腾元在本乡信用合作社借款10元超标、超期且无法偿还的案例,也说明了当时庐丰设立了区信用合作社,官山乡设立了乡信用合作社。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龙岩召开,也宣布了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成立。会议总结了太平区、丰田区等信用合作社的创建的经验,要求“普遍发展信用合作社组织,以吸收乡村存款”,制定了《合作社条例》《借贷条例》《取缔纸币条例》等,印发了《信用社工作纲要》,充分明确了信用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机构模式、经营方略和管理要求。从此,红色农信之巨轮在这里正式启航,红色农信火种开始在闽西大地播撒,并以燎原之势向赣南乃至全国燃烧蔓延。

1931年9月,仅永定全县十个苏区先后创办了9个信用合作社,共有基金10528元。1933年9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决定成立兆征县,县址设在长汀县城关,管辖红都、古城等7个区。为了粉碎国民党对苏区的经济封锁,1934年5月,设立了兆征县信用合作社,发行了筹资股票,每股一元,这是闽西唯一有物证证明的县级信用合作社。

四、红色农信的管理模式

闽西红色农信成立伊始,就充分明确自身的组织架构。1930年3月25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宣言及决议案之合作社条例》规定,“合作社办事人由社员公选,政府不予干涉”,但是需要登记备案;以贫农为主,“在业商人可以加入,但不能办事。”大体上,信用合作社分为县区乡三级,其中,乡合作社由该乡群众集股组织,区合作社由该区内五个以上乡合作社集股组织,县合作社由县内五个以上之区合作社集股组织。信用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每三月开会一次,如遇重大事项,可以召集临时社员大会,但至少有三分之二社员出席才能开会。社员大会的职责主要是选举、处分、或罢免管理员及审查员;制定或删改本社社章及办事细则;通过或开除社员;审查三个月之业务报告;通过及审查账目。信用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每个社员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一人一票。社员大会公推社员3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一人管财政,一人管账目,一人管出纳,每周开会一次。管理员除了分红外,另外给予津贴,津贴标准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公推社员5人组成审查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监督、审查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如果管理员违法乱纪,由审查委员会宣布停止其履职,再由社员大会议决处分,并转请政府帮助执行。如果管理员与审查员蛇鼠一窝营私舞弊,由半数以上社员参加的社员大会决定改组管理委员会和审查委员会。社员欠款到期不还,信用合作社将发函其所在苏维埃政府,请求协助追缴归还。

同时,红色农信的职能定位也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审议《合作社条例》时指出,创办信用合作社可解决下列问题:一是解决农民告贷无门的问题;二是打破敌人的金融控制和封锁;三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四是弥补国家银行的不足,对发展对外贸易起到积极的作用。1930年2月28日,闽西特委颁布了《合作社讲授大纲》明确了信用合作社的性质:“为群众所组织的经济团体,不是政府所办的便利或救济人民的机关”“以增进社员共同的经济福利为目的,而不以盈利为目的”。信用合作社组成上,“合作社社员必须是自愿结合的,不容许何人强迫”“营业主权每社员只有一个表决权”。信用合作社经营上,“照社员付与合作社之利益,比例分红,而非照股本分红”“社员都要向合作社营业,营业盈余摊还原主”。

1934年5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再次重申了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和宗旨,“信用合作社是便利于工农群众的借贷机关,它一方面吸收群众存款,并向国家银行取得款项帮助,另一方面借款给需要钱用的工人、农民,供给他们发展工农业生产与商业流通的资本,使工农群众不受到无处借钱而贱价出卖农产品”,实现“以便利工农群众经济的周转与帮助发展生产,实行低利借贷,抵制高利贷剥削的宗旨”。同时,也充分明确了信用合作社与苏维埃政府的关系:一是合作社向政府登记备案,包括社员人数、股金情况、管理员及审查员姓名、合作社性质、办理细则等,经过登记后,由县经济委员会开给商业证书。二是合作社每月要向政府报告信用社基本社情、营业状况。三是政府保护合作社,如帮助收账、保护物品流通等。四是政府在宣传上经济上帮助合作社,但不干涉合作社财政,如强迫入股、强人消费等。五是政府财政部门严惩侵吞合作社公款行为。六是政府免征合作社所得税,以资奖励。

五、红色农信的业务经营

信用合作社要开展业务,首先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金。红色农信初创之时,资本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部分由政府拨给,另一部分由群众集股。随着生产的发展,资本金主要靠群众集股。股金每股为大洋1至5元,社员以家为单位,1户1社员入股。信用合作社社员不但是股东,而且是该社的直接消费者。为防止少数人操纵信用合作社,每个社员入股数不能超过10股,每股金额不能超过5元。如永定县第一区信用合作社发行的股票,虽然是每股一元,但是股票面值是手写的,最多只能10股以内。

社员增补要经过社员大会批准。土豪反动分子、商人不准加入合作社。社员如果是极端贫困者,经社员大会认可,可以不交股金。社员有转让其股息及盈余于继承人或任何人的权利,但必须征得执行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表决。社员有退出信用社的权利,但退还股金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是股金满三个月后才准予支还。

第三次反“围剿”后,为了广泛发展信用合作社,政府同意国家银行及各地群众将“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票本息作为群众入社股金”,并“特许各地信用合作社吸收此项债票,持向各地银行抵押借款”,以充实工农商业的资本,便利个人借款,促进苏区经济的发展。1932年4月15日,《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各种决议的决议》规定,闽西工农银行“其股本多系工农群众入股的,将来国家银行在闽西成立分行时,闽西银行应归并于分行,其群众股金,或退还,或鼓励群众自办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社员向合作社购买货物时,有要求赊欠的权利,但赊欠额一般不能超过5元。

信用合作社成立后,着手办理了存贷款、收兑银元及纸币、发行流通券。这些举措,迅速稳定了苏区的经济金融秩序,特别是加大对粮食合作社的贷款,对苏区粮食价格的稳定和苏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信用合作社建立之初,农民刚分得土地,家底薄,个人储蓄存款较少,业务主要是办理财政性存款和发放社员贷款。当时红色政权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苏区微薄的工商企业的税收、没收官僚资本的财政所得、战斗中缴获的战利品、打土豪所没收的资产。政府强化对这些资金和财产的管理,信用合作社就担负着实际收支核算和监督拨付等职能。

经苏维埃政府介绍,社员贷款一般可借五元,期限三个月。贷款利率开始时规定“每借大洋1元者每10天付铜板1片”,以后统一为月利率0.6%。存款定期半年以上者月利率0.45%,活期存款月利率0.3%。为了解决春耕中的耕牛、种子、肥料、农具及春秋两季的粮食问题,苏维埃政府要求“各地须创办信用合作社”,“无牛的农民”可向信用合作社借资买耕牛共用使用。政府还出台信用合作社免缴所得税的政策,以支持信用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信用合作社所得红利分配40%照股金分配,作为利息;10%作为公积金;10%抽与办事人花红;40%照社员付与合作社之利益比例分配。

除上述经营业务外,发行纸币是信用合作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闽西苏区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认真贯彻“驱逐外币,打击劣币,占领货币市场”的要求,建立起统一的货币秩序。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借贷条例》规定:典当债券取消,当物无价收回;各地不得自由发行货币;信用合作社为“发行纸币机关”,还明确“有五千元以上现金,经闽西政府批准者,才准发行纸币,但不得超过现金之半数。”,发行纸币“数量起限一角、二角、五角三种,不得发到十角以上。”不符合条件发行的纸币,“要限期收回”。“缴纳土地税以及一切政府税收和市面交易都当银元(光洋)使用”,这些政策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当时封建性和买办性当铺遍布城乡、军阀和官僚买办发行的杂钞和劣币充斥市场的严重问题。9月间,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的《关于金融流通问题》十六号布告明确指出:禁止国民党统治区纸币在苏区流通,但允许有实际价值的国统区铸币流通。

1929年10月,永定太平区信用合作社经太平区苏维埃政府批准,发行了纸票。为了避免印制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也是为了保密需要,券面发行单位特地留白,面额为一元,总数约一万张。湖雷信用合作社也发行了面额为“壹毫”的纸币。上杭县庐丰区信用合作社也在1930年前后发行了纸币。1930年11月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后,信用合作社发行的纸币由各社收回。1931年杭武县成立后,庐丰区因未能及时向新政府备案和回收纸币,在5月份召开的杭武县信用合作社主任联席会议上被通报批评,责令其“已开出纸票的应立即向经委会登记,以后不得再发行纸票,过去的纸票和超过限制的应收回。”

经苏维埃政府授权发行的根据地货币,在活跃苏区经济、沟通苏区内外贸易、打破国民党经济封锁、支持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红色农信的若干影响

红色农信的闽西实践,得到了苏区军民的一致拥护,也得到了省委乃至中央的高度肯定。回顾闽西红色农信创立发展的历史轨迹,我们深切感觉其影响是深远的。

(一)摆脱了高利贷剥削的困境。1929年7月闽西第一次党代会和1930年2月闽西特委第二次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富人欠穷人的债需要还清、富人欠富人的债需要还给苏维埃、穷人欠富人的债一律不还”,把被压迫、被剥削农民从旧有的人身依附型借贷关系中解放出来。1927年7月,党中央的《目前农民运动总策略》通告中将取消高利贷作为促进土地革命的口号之一;1928年7月,中共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宣布“宣布一切高利贷借约无效”;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借贷暂行条例》明确指出“过去高利贷契约完全失效”,在苏区内取消并废止一切高利贷形式的借贷,实行借贷利率上限和利息给付时间等方面管制。红色农信还积极开展低息信贷业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1930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第八十七期上,中央组织部秘书长恽代英在《闽西苏维埃的过去与将来》中指出:“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之下,无田地或少田地的农民分得了田地,成年吃薯渣的贫农吃到了大米……,很多地方组织了合作社来抵制商人提高市价的剥削,并且用很低的利息借款给贫苦农民……。”

(二)打破了金融封锁和经济制裁。为摧毁红色革命政权,国民党除连续发动军事“围剿”外,还对苏区采取了残酷的经济封锁,造成工业品与农产品的极为严重的“剪刀差”现象。红色政权日常管理、武器装备、后勤给养等,需要资金做保障,生产发展及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事业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红色农信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提供资金,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而不懈奋斗。比如:“现在的闽西已经和国民党统治之下的地方成了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多数区政府开办了信用合作社(即农民银行),苏维埃下的群众,有正当需要(用在农业或工业上),可向政府借贷,至多只取一分的利息,打破了高利借贷的剥削。闽西信用合作社积极开展“低息、面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全力助推苏区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如开办“耕犁合作社”“农具合作社”等贷款,因服务对象众多,联系面广泛,普遍地解决了农民生产中耕牛、农具、肥料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创办的“粮食调剂贷款”为平抑市场粮价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普惠性质的低利贷款,为涉贷农户和企业大幅减轻了利息负担,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生产的快速发展。

(三)发行了纸币,代理了财政金库,巩固了金融秩序。信用合作社通过控制和掌握了货币发行权,有力地确保了区域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通过开立财政账户,代理财政金库,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规范运行,为促进财政职能发挥、武装斗争开展、完善政权建设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探索出信用管理的基本制度。 闽西信用合作社是在探索中发展起来的,没有经验可循,但是许多做法都得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肯定。闽西红色信用制定的业务章程、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开展金融管理的最早尝试。1930年9月,以闽西各地成立的信用合作社为重要基础,成立的闽西工农银行,不仅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更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制度参考,形成了共和国金融的“源头活水”。1933年9月,临时中央政府吸取闽西苏区红色农信经验而颁发了《信用合作社标准章程》,成为促进各地信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五)锻炼了干部队伍,培养出专门人才。红色农信人怀着一心为人民、一切为民族、一生为国家的理想信念和高尚情怀,在鲜血和死亡面前不胆怯,在困难和阻力面前不退却,在金钱和功名面前不迷失,始终保持与群众心连心、为人民谋福祉的政治本色,成就了一支“忠诚履职,敬业奉献”红色农信“铁军”。同时,培养出了邓子恢、阮山、曹菊如、赖祖烈、陈海贤、林锦彬、林修纪等一批红色金融人才,为共和国金融事业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和杰出的贡献。闽西工农银行成立时的七个管理委员中,有四人来自地方信用合作社创建者队伍。

六、闽西红色农信基因的传承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回顾总结闽西红色农信实践指明了方向。红色农信人在火热实践中铸造的红色基因,是一份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农信社姓“党”。1929年中共闽西特委发出第7号通告,要求闽西各级苏政府把发展信用合作社当作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之后,又专门就信用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进行详细的界定以及政府对信用合作社的监管的要求。1930年12月,还发出通告,指出不按照信用合作社组织法建立的合作社,除非马上纠正错误,否则就予以取消等等。所以说,闽西红色农信事业之所以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并影响整个中央苏区,无一不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是战争年代遭受惨痛教训后得出的结论,也是苏区红色农信事业克敌制胜的法宝。 我们传承红色基因,就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党管金融的理念,确保金融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农信社姓“民”:永远地忠于人民,不仅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党的宗旨所决定的。当年,闽西特委、苏维埃政府把办好信用合作社当作闽西群众最急迫的事情来做,千方百计地为民解忧,一心一意为民谋利。正因为,红色农信把群众的利益放到最高位置,才有千百万真心实意拥护革命的群众成为信用合作社及革命政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真正“铜墙铁壁”。在建设新时代金融事业中,我们要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秉持一心为民情怀,就要在工作决策时、业务谋划时、措施落实时,都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当作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农信社姓“创”:思想和理念创新为红色农信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水。红色农信创立时,共产党人善于发现、善于摸索,善于创新,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充分地展示了一代红色农信人的开拓精神和求新魅力,最终铸就了信用合作社事业的辉煌丰碑。当下,金融领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我们必须强化理念、制度和产品的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新时代金融发展的运营模式、服务举措和跨越路径,全力推动现代金融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农信社姓“廉”:红色农信诞生于残酷的战争年代,不仅条件艰苦,设备简陋,而且还存在对敌斗争带来的生命危险,但红色农信人一刻不忘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当年的闽西客家山歌唱道:“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饭包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也是红色农信人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苏区困难时期,党和政府号召开展“节省运动”,红色农信人主动要求免发工资,节省每一个铜板支持革命战争。红色农信人严格内部经营管理,坚决反对贪污腐化等不良现象,为红色农信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深厚的精神基础。我们要发扬红色农信人与生俱来的艰苦创业,克已奉公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扎根基层,忠诚奉献,廉洁履职,为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邱子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龙岩分行干部)

红土地网编辑  赖珊盛 卢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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