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说话:商业税收史提前一年七个月

时间:2023-08-31 来源:龙岩电视台

                                                                                                                ■ 洪荣昌

    文物这东西由于自己不会说话,得有人去研究,才会发现其奥秘,提升其温度,体现其价值。

    2003年夏天一个星期六的上午,一位收藏好友突然来到我家,给我欣赏两张苏区税票。我粗粗看了一下,两张是同一个人的,都是永定县第一区湖雷“茂春聚”商店的商业累进税收据。

    由于我那时候对苏区革命文物的收藏刚刚开始,虽然当时的主要兴趣点只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纸币、银币与铜币的版式研究上,但一看到这么漂亮的税票,也很感兴趣,于是向他提出转让的意向。他开始觉得有些为难,说是刚刚从龙岩一个收藏家那里买来,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我以两张同一个人同一款式为由,给他做动员工作。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确实没有必要同时收藏两张同一款式的东西,于是同意转让给我一张,同时我也拍下了另一张的照片。

    今年春节期间,我在家无聊时便翻翻保存在电脑里的资料。当我在电脑里再次看到永定这两张商业税收票据图片时,却有了不小的收获。

    两张都是永定县苏维埃政府财政委员会发给第一区湖雷市“茂春聚”商店的缴税收据。一张是收到2、3、4月份的累进税4分8厘钱,填票时间是1930年5月2日;另一张则是收到5、6、7月份的累进税9分6厘钱,填票时间是1930年7月17日。

    缴税时间定格为1930年2月究竟有什么意义?中央苏区的商业税收工作从什么时间开始?苏区政府对商业税收有什么具体规定?带着这些问题,我翻阅了不少苏区史料,才弄明白这些事。

    按照江西省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局、江西省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编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提供的资料,红色政权最早关于商业税收的规定,是1930年2月龙岩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城市政纲决议案》。此后,1930年3月18日,闽西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商人条例》和《税则条例》,4月又颁布了《暂行税则条例》。

    1930年9月召开的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宣言、政治任务决议案、扩大红军问题决议案等。为了迅速扩大红军和保证战争及政府的供给,大会还通过了修正财政问题决议案和修正税则条例,提高了土地税和商业累进税的税率。

    上述关于征收商业税的规定虽然很明确,但由于没有发现税收凭证实物,给革命根据地税收史料的编撰造成一定的误会。如《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一书,对闽西苏区商业税收史就认为“1931年9月以前,‘赣南、闽西根据地……对商业累进税还没有征收’。”

    该书对于闽西商业税收历史的结论,实际上所采用的是欧阳钦1930年9月3日《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这篇史料。应该说,绝大部分的苏区史料是正确的,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并不排除有个别事件的遗漏和错误描述。

    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是在1929年10月成立的。永定县的地理位置与龙岩县毗邻,同在中共闽西特委领导之下。1930年2月,龙岩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城市政纲决议案》,规定了商业累进税征收办法。按正常逻辑推理,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也作出过商业累进税征收规定。从开票时间为1930年5月的这张税票来看,其征收的是2、3、4月份的商业累进税,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关于商业累进税征收的规定而已。永定县苏第二次代表大会时间是1930年2月9日,与龙岩县是同一个月。关于征收商业累进税是中共闽西特委的统一部署,闽西各县苏维埃政府应该是遵照执行的。

    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永定县第一区商业累进税收据,是红色政权最早的商业税票。缴税时间从1930年2月开始,比史料记载商业税收从1931年9月开始,提前了一年七个月。从税票所载可以看出,永定县第一区商业累进税收据,是红色政权缴费最少的商业税票。三个月合计才4分8厘,不到5分钱,每个月平均所缴税收只有1分6厘钱。低得让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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