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最高的股票

时间:2023-10-26 来源:龙岩电视台



图为股票票样。


□ 洪荣昌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先后于1930年6月上旬、1932年6月上旬、1933年11月下旬三次到上杭才溪调查研究,写成了《才溪乡调查》这篇光辉著作,对指导苏区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之所以会多次到才溪调查,主要原因是才溪的工作样样走在前面,被称为“中央苏区第一模范乡”。比如创办消费合作社。

1929年9月中共闽西特委发出《发动群众集股筹办消费合作社》的指示后,才溪区第十八乡于当年11月在全中央苏区创办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这个消费合作社都是群众自愿参加的,社员有80余户。他们是贫苦农民,经济条件差,入股时只能交5角大洋作股金,总股金只有40块大洋,不得已向才溪区苏维埃政府借部分公款充入股份,中央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在经费极为紧缺的情况下终于创办起来。

合作社工作人员由苏维埃政府指派5人成立管理委员会,对群众自愿入股并交付股金的发给《社员证》。下设采办、保管、发卖、理财、筹股等部门。

筹到股金后,消费合作社千方百计从白区购进食盐、布匹等军需民用物资,农民可以用自己出产的大米、烟叶、土纸等富余农产品兑换食盐、布匹、药材。卖出货物时,价格由社员开会定价,一般比成本价略高一点点,比市场价便宜很多。

十八乡消费合作社制度严密,工作人员清正廉洁,深得社员信任,合作社越办越好。到1931年12月结算,除去开支,盈余300元,每一股(5角)分得红利5角,其他盈利作公积金。1933年7月结算时,盈利741元,社员大会决定不分红,留下作公积金,以充裕资本。至此时,合作社社员发展到1041户,并扩股股金由5角增至1元,总股金达1041元。

在十八乡带动下,才溪区共办起14个消费合作社。消费合作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原来的盐、布、油合作社发展到盐、油、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豆腐合作社,糖果合作社及猪仔合作社等。加入消费合作社的农户,上才溪占总户数60%,下才溪达90%。消费合作社便利了群众生活,维护了群众利益,得到群众高度赞扬。

毛泽东在了解这种情况之后,总结了才溪依靠群众办消费合作社的经验,在中央苏区广泛推广,整个中央苏区开始出现创办消费合作社的热潮。

为引导和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要求每乡至少要有一个消费合作社。并规定,凡经县政府批准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可由县政府报告省政府许可,给予免税优待。1932年以后,苏区政府先后颁布了《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合作社工作纲要》《发展合作社的大纲》《消费合作社标准章程》,推动了苏区消费合作社组织的规范、快速发展。

苏区消费合作社分布整个中央苏区,组织结构严谨,管理规范,从中央到地方乡一级都有健全的领导机构。中央苏区消费合作总社也称“联合消费合作总社”,总社之下有江西、福建两个省级消费合作总社,十七个县级消费合作总社。到1934年2月,中央苏区共建立消费合作社1140个,基本上中央苏区范围每一个乡都有一个,社员295993人,股金322525元。

中央苏区各级消费合作社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中央总社、各省总社、县联社、区分社、乡支社在经济上各不相关,平等互利。只有在行政上、方针政策上才有隶属关系。

1931年11月,为筹集资金,联合消费合作总社开始发行股票,并为发行这期股票,特别制定了十条内容的股票发行条例。

这种股票纸幅不大,却非常精美。正面上方有一个拱形的留白框,框内从左至右书“联合消费合作总社第二期股票”13个字。中间主图右边是马克思头像,左边是列宁头像。两个头像中间有竖写“伍角”字样。“伍角”字样之下有一个镰刀与铁锤交叉的党徽图案。再下方是发行时间,有“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发行”字样。左下方有个联合消费合作总社主任徐长山的签名。右下方盖有一个“管委会”的方形小印章。上方左右两边有6位数的红色编码。整体为四方形框图结构,四个角各有一个“伍”字。

背面是“联合消费合作总社第二期股票条例”,内容共有10条,落款是“联合消费合作总社管理委员会”,时间是“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一日”。

据考证,联合消费合作总社股票是目前发现的苏区股票中级别最高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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