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米票鉴赏

时间:2023-08-15 来源:龙岩电视台

□ 洪荣昌 文/图

为解决政府机关革命团体、工作人员及红色战士出差或巡视工作中的吃饭问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在1934年3月以后,陆续发行了八两、九两、拾两、十一两、一斤、一斤二两、一斤四两、一斤六两、五斤十两、六斤四两10种米票。米票的全称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粮食人民委员部米票”。印刷米票使用的是苏区常用的毛边纸,双色单面印刷。中央苏区发行的米票具有如下几个鉴赏特征:

种类繁多,体系庞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发行的米票品种是多种多样的。仅红军使用的单人落款版式米票包括三种改值票就有13种,若按单人落款、双人落款、四条说明三种版式推算,共计有39种。再计算使用区域的不同分类,即中央苏区及60个地方县(区),则共有2379个品种。这还不包括其他省、县的部门自行印发的米票。如此庞大的数量,若要收集齐全,任重而道远!

开中国粮票名称先河。“米票”是最原始的“粮票”名称。中央苏区的范围在赣南和闽西,这里居住的都是客家人,“米票”的名称沿用了客家人的语言习惯。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乃至新中国成立后,名目繁多的粮票开始陆续发行,粮票是这些食物票证的总称。新中国成立各级印发的粮票,实际上都是“米票”,因为这些粮票规定的就是米的数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最早使用中国粮票名称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粮食人民委员部发行的米票。

钱粮互兑。米票第三条规定:“持此票可向仓库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兑取票面米数或谷子(以六十八斤米兑一百斤谷计算),如当地仓库调剂局合作社谷子缺乏,可向支库按谷米市价领取票面米数的现款”。这与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时期发行的粮票性质是不一样的。计划经济时期发行的粮票属于无价证券,不能与货币互换。而苏区时期发行的米票则是一种有实际价值的证券,既是米票又可当作货币使用,具备两种功能。

五大要素为中国粮票的制作创造了基本模式。苏区米票在设计制作上破天荒地使用了五个基本要素,成为中国粮票的开山之父:冠名——米票正中上方冠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粮食人民委员部”,表明米票的发行单位;数量——标明具体面额;说明——刊印几条使用说明,以便出差人员和接待人员明白米票的使用方法;盖章——苏区米票一般盖有一个公章和一个私章,表明是经过政府批准发行的,新中国成立后的粮票基本上只有一个公章;编号——在米票上方加盖红色6位数阿拉伯数字号码,实行一票一号管理。这五大要素是中国粮票设计制作方法的一种创举,它为以后粮票的制作与使用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对粮食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里程碑意义。

规定使用时间,成为米票设计的缺陷。米票第五条规定:此票自一九三四年三月一日起至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为通用期,过期不适用。由于规定了使用时间,这种米票从1934年9月1日开始就成为废纸,要继续实施这种粮食供给制度,只好重新印制米票,给苏区经济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对米票的使用规定一个截止时间是不科学的,是苏区米票设计制作中一个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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